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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科技大學校史

臺北科技大學校史

國立臺北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校本部)的前身,創立於民國元年(西元1912年),日據時代原名「臺灣總督府附屬工業講習所」,是台灣開辦最早的工業學府。民國三十四年,台灣光復,校本部更名為「臺灣省立臺北工業職業學校」,設有機械、電機、土木、建築、化工、採礦等六科。

三十七年,校本部由職校升格為專科,全名為「臺灣省立臺北工業專科學校」,簡稱臺北工專,是台灣最具盛名的專科學校。在長達四十六年專科期間,校本部先後成立五年制、三年制、二年制、夜間部及進修補校等不同學制,是我國各種專科學制的開創與實驗學校。因為臺北工專辦學成效良好,於是台灣地區專科學校大量成立,對我國技專教育制度的發展影響甚鉅。

五年制專科,首創於三十七年,招收初中及初職畢業生修業五年,並於十一月一日正式開學,是日訂為校慶紀念日。初設機械(民37)、電機(37)兩科,隨後陸續增設化工(38)、礦冶(38)、土木(39)、電子(49)、工管(77)等共七科。

三年制專科,創立於四十二年,招收高中畢業生修業三年。先後設立紡織(民42)、機械(42)、電機(42)、土木(43)、化工(43)、工業工程(54)、礦冶(56)、電子(56)、建築(64)等共九科。

二年制專科,初創於四十年,隨即於四十二年停辦;五十年重設二年制,招收實施行業訓練的高職畢業生修業兩年,先後成立機械科[製造、工訓及汽車組](民50)、電機科[電工組](52)[冷凍組](53)、土木科[建築組](52)[工業設計組](54)、化工科[製造管制組](54)、工業工程科(54)等科組。

夜間部專科,開始於五十四年,招收高中及高職畢業生,初為二年制,修業三年;次年起改為三年制,於夜間上課修業四年。先後設立機械(民54)、電機(54)、化工(54)、電子(54)、土木(55)、礦冶(56)、工業工程(56)、建築(57)及工業設計(61)等九科。

八十三年,本校由專科改制升格為學院,稱為「國立臺北技術學院」;八十六年改名為大學,全名為「國立臺北科技大學」,停辦專科學制,正式開辦大學的各種學制。大學部:二技招收專科畢業生修業二年,四技招收高職畢業生修業四年,研究所:碩士班招收大學畢業生修業兩年。

本校改名大學後,分別成立五個學院。一、機電學院:設有機械、電機、電子、車輛、冷凍、資工以及光電等系和機電整合、電腦通訊與控制、電機、光電、冷凍空調、製造科技、資工、自動化等研究所;二、工程學院:設有化工、材資、土木、紡織等系和土木與防災、材料及資源、化工、有機高分子、環管、生科等研究所;三、管理學院:設有工業工程、經營管理等系和生管、商業自動化等研究所;四、設計學院:設有工業設計、建築等系和創新設計、建築等研究所;五、人文與科學學院:設有應用英文系、共同科、教育學程中心和技職教育研究所。

校本部歷任校長:日據時代先後有隈本繁吉、矢口玉五郎、吉田佐次郎、西田辰海、高井利五郎、瀧波物之進、千千岩助太郎、二瓶醇等八位校長;光復後,首任校長為杜校長德三(民34.8.1),其後為王校長石安(35.9.1)、簡校長卓堅(35.10.1)、顧校長柏岩(38.7.25)、宋校長希尚(41.12.4)、康校長代光(42.5.11)、張校長丹(47.2.10)、趙校長國華(54.2.18)、唐校長智(60.12.30)、張校長文雄(73.12.31)、張校長天津(78.8.1)及現任李校長祖添(92.3.1)等十二任校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