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104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學院學生辦理學雜費減免申請注意事項
104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學院學生辦理學雜費減免申請注意事項
一、申請時間:
1.在校生提前於每學期期末考前兩週 (第十七、十八週) 受理辦理次一學期學雜費減免。(申請書暨切結書請詳附件)
2.請於105年1月3日至105年1月14日每日14:00~21:00至「行政大樓5樓進修部學務組」莊小姐處辦理申請。分機:1733
3.復學生請於下載繳費單(請勿繳費)後先至進修學院生輔組辦理學雜費減免申請再行繳費。繳費單下載時間(約105年2月上旬)請詳104(2)註冊注意事項。
※在同一學期已享受就學減免費用者,如有復學或轉學等情形,不得重複申請。
例: 李同學於二年級上學期(103學年度第2學期)辦理學雜費減免後休學,當學期已減免之費用,不予追繳。但復學於104學年度第2學期仍就讀二年級下學期則不得重複減免,轉學生亦同。
※寒假洽公時間請詳進修學院網頁公告。
二、學雜費減免申請條件如下:
1. 原住民學生
2. 身心殘障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(輕度、中度、重度)
※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,其就學費用不予減免。
3. 低收入戶學生(需附新年度低收證明)
4. 中低收入戶學生(需附新年度中低收證明)
※學雜費減免均以法定修業年限為限。
三、符合學雜費減免同學申請應附文件,請詳就學優待(減免)申請表備註欄。
郵寄申請者請備齊申請書及各項應繳證明文件,寄本校進修部學務組收 (信封上書明進修學院學雜費減免)。 連絡電話: 02-27712171#1733 莊小姐
一、申請時間:
1.在校生提前於每學期期末考前兩週 (第十七、十八週) 受理辦理次一學期學雜費減免。(申請書暨切結書請詳附件)
2.請於105年1月3日至105年1月14日每日14:00~21:00至「行政大樓5樓進修部學務組」莊小姐處辦理申請。分機:1733
3.復學生請於下載繳費單(請勿繳費)後先至進修學院生輔組辦理學雜費減免申請再行繳費。繳費單下載時間(約105年2月上旬)請詳104(2)註冊注意事項。
※在同一學期已享受就學減免費用者,如有復學或轉學等情形,不得重複申請。
例: 李同學於二年級上學期(103學年度第2學期)辦理學雜費減免後休學,當學期已減免之費用,不予追繳。但復學於104學年度第2學期仍就讀二年級下學期則不得重複減免,轉學生亦同。
※寒假洽公時間請詳進修學院網頁公告。
二、學雜費減免申請條件如下:
1. 原住民學生
2. 身心殘障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(輕度、中度、重度)
※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,其就學費用不予減免。
3. 低收入戶學生(需附新年度低收證明)
4. 中低收入戶學生(需附新年度中低收證明)
※學雜費減免均以法定修業年限為限。
三、符合學雜費減免同學申請應附文件,請詳就學優待(減免)申請表備註欄。
郵寄申請者請備齊申請書及各項應繳證明文件,寄本校進修部學務組收 (信封上書明進修學院學雜費減免)。 連絡電話: 02-27712171#1733 莊小姐